第112章 郑阳条款_NBA:开局暴打詹姆斯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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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2章 郑阳条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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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千三百万左右。

    想要提前续约郑阳,小牛队就必须给他最高规格的合同,因为只有这样,对方才会愿意提前续约,同时对方的工资越高,他的交易价值才会更高。

    就当库班安排人开始探讨郑阳的新合同时,联盟却突然发布了一则新的声明。

    从下个休赛期开始,联盟将会有一项新的条款,条款的具体内容是:达到一定要求的新秀球员,他的第二份合同最高可以占到球队工资帽的30%。

    而具体的要求有四项,只要达到其中之一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一是在新秀合同期内当选常规赛MVP!

    二是两次入选全明星首发阵容!

    三是两次入选最佳阵容!

    四是拿到总决赛FMVP!

    而在媒体的宣传中,这项新的条款有了一个新的名字:郑阳条款!

    因为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,这项条款就是专门为了郑阳而设立的。

    不过这些要求倒是真严苛啊,常规赛MVP,两次全明星首发,两次入选最佳阵容,拿到总决赛MVP……

    能在新秀合同期内达到这种成就的球员,可以说是寥寥无几。

    那为什么联盟会在这个时候突然发布这么一条新条款呢?

    幕后的主要推动者是大卫.斯特恩。

    小牛队的事情大卫.斯特恩也一直都在关注,他也在纳闷怎么上个赛季小牛队还好好的,都拿总冠军了,现在突然就发生这么大的矛盾。

    不过他并不是很关心最终的结果,无论郑阳是否会继续留在达拉斯小牛队,对他来说都无所谓。

    让郑阳去其它球队,当真正的球队老大,也是一个不错的故事。

    而且到时候还能利用他跟小牛队的恩怨情仇来大做文章。

    拿詹姆斯来给郑阳当背景板目前应该是够不上了,毕竟骑士队新赛季能不能进入季后赛还是个问题。

    让诺维茨基来成为这个背景板显然是个不错的选择,毕竟两人的恩怨有了,诺维茨基的实力也够得上。

    不过这是后话了,目前郑阳跟小牛队的恩怨情仇大卫.斯特恩并不想插入,让他们闹一闹也挺好的。

    正好帮助郑阳再提高一下知名度。

    不过这件事倒是让大卫.斯特恩想起了另外一件事,就是郑阳的续约问题。

    这个年轻人在新秀合同期里表现得这么好,大卫.斯特恩觉得他应该出台一些政策或者条款来帮助他得到更多的利益。

    这也能起到一个标杆作用,让其它年轻人有更多的动力去好好打球。

    思来想去,大卫.斯特恩就想出了这个所谓的郑阳条款,商业联盟嘛,搞太多虚的没意义,让他们多赚点钱才是真的。

    因此他就公布了这项新的条款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当郑阳看到这个新条款的时候,他也是愣了一下,这不就是原历史里的罗斯条款嘛。

    原历史里,自2010年开始,NBA抱团风气盛行,联盟为了保护母队的利益,专门为刚进入NBA的新秀球员出台了一个条款。

    该条款保证了只要新秀球员达到一定的要求,那他们就能够签下更大的合同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母队可以更好地用顶薪来吸引住那些优质的年轻球员,以防止自己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联盟“新星”流失到其他球队,从而形成抱团的“不良”风气。

    由于罗斯是当时联盟里唯一一个符合这个条款的球员,因此这个条款也被称之为罗斯条款。

    不过,虽然德里克-罗斯是第一个符合“罗斯条款”的NBA球员,但他却不是该条款的第一位受益者,遗憾就在于他进入NBA的时间比凯文-杜兰特来得晚。

    因此杜兰特比罗斯提前享受到了新条款带来的好处。

    而现在郑阳却是成了这个条款的代言人,因为他目前他不仅符合这个条款的第二项,还符合了第四项。

    大家都看得出来,这是联盟为了激励他而特意设立的奖项,当然,也是为了激励其它年轻人。

    不过这个条款跟原历史里的罗斯条款还是略有不同的,因为原历史里的罗斯条款并没有第四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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